寧夏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級轉考工作通告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教職成廳〔2020〕3號)要求,現(xiàn)就寧夏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工作通告如下。

一、轉考時間

    (一)轉出時間安排

    1.上半年轉出申請時間:2月20日至2月24日

     轉出上報時間:2月27日

    2.下半年轉出申請時間:8月21日至8月25日

     轉出上報時間:8月28日

    (二)轉入時間安排

    1.上半年轉入申請時間:3月6日至3月10日

       轉入上報時間:3月13日

    2.下半年轉入申請時間:9月11日至9月15日

       轉入上報時間:9月18日

二、轉考程序

    (一)考生登錄寧夏教育考試院官網(wǎng)(https://www.nxjyks.cn)下載《申請表》并如實完整填寫相關內(nèi)容。

    (二)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考生攜帶相關資料,向所屬助學機構申請。轉出考生需提供《申請表》和《成績單》,轉入考生需提供《申請表》和《轉出地通知單》。

    (三)助學機構對申請材料審核,簽署辦理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助學機構將審核通過的考生轉考材料掃描成電子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發(fā)送至寧夏教育考試院郵箱。(郵箱地址:nxksy@qq.com,郵件主題格式:2023轉考-助學機構名稱)

三、轉考要求

    (一)考生未在轉入地取得考籍的,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后,再辦理轉出手續(xù)。已經(jīng)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出。

    (二)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yè)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三)各助學機構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相關工作,工作期間安排專人做好考生的接待和解釋工作,認真審核申請材料,確保材料完整、真實、準確。

 

寧夏教育考試院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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