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自考怎么辦理轉考
2025-01-09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大多數人選擇參加自學考試,都是希望通過考試拿證后有一份更好更穩(wěn)定的工作,那么,廣東自考怎么辦理轉考?
廣東自考怎么辦理轉考?
轉出程序
(一)考生登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填寫轉出信息,確定無誤后提交本人轉出申請,并在規(guī)定日期內到考籍所在市(區(qū))自考辦,對本人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場確認。
(二)市(區(qū))自考辦對考生提交的轉出電子檔案審核后,通過省考籍管理系統(tǒng)提交省自考辦,同時打印《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由轉考考生簽字確認、市(區(qū))自考辦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市(區(qū))自考辦公章存檔。
(三)省自考辦導出市(區(qū))自考辦提交的轉出結果數據,并導入全國“轉考平臺”進行數據預審。
(四)預審通過后,將全省轉出結果數據包整體上傳全國“轉考平臺”,同時對上傳數據進行終審,并提交擬轉入省級考辦。
(五)轉考考生須到轉入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按轉入地自考辦規(guī)定的轉考時限辦理轉入確認手續(xù)。
(六)轉入手續(xù)辦理完成后,我省自考辦將依據轉入地省級考辦上傳全國“轉考平臺”的轉入辦理結果,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tài),在省考籍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變更,完成轉考。
轉入程序
(一)省自考辦收到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全國“轉考平臺”遞送給我省的轉入考生電子檔案后,于規(guī)定日期內,將轉入信息導入省考籍管理系統(tǒng)。
(二)考生可通過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的轉入查詢功能進行相關信息查詢,考生查詢出相關轉入信息后,在規(guī)定日期內,到考籍所在市(區(qū))自考辦辦理轉入確認手續(xù)。
(三)市(區(qū))自考辦出具《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由轉考考生簽字確認,市(區(qū))自考辦經辦人簽字,加蓋市(區(qū))自考辦公章存檔,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統(tǒng)上進行轉入確認。
(四)省自考辦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全國“轉考平臺”,核準后給轉出省發(fā)送回執(zhí)。